2014年浙江省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补充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5-10 浏览次数:

2014年浙江省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补充通知

 

各市体育局 

    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浙体办群[2014]12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批工作的通知》(2014年4月30日)精神,为了顺利做好今年的培训工作,现将报名和资格审批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审批

(一)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通知要求:“各地在培训开始前30天,将本地区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如下相关信息,提交至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接受资格审核: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将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各体育局,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

(二)根据新的通知精神,请各地市必须严格按以下条件组织报名:

1、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4年以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现仍从事指导工作。

  (注:未满4年原则上不能报名,如各地市报名人数未满下达计划数,已满3年,同时确保是在基层一线进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可以报名,但仍需通过国家体育总局审核批准才能参加培训。2015年起,不满4年一律不能报名参加培训。)

  2、可选条件(必须符合2条及以上):

  (1)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参与所在地区或体育协会或工作单位群众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组织工作至少2次。

  (2)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很好的效果和影响,获得过县级以上或市级以上行业系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3)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或撰写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材料。

  (4)在正式世界比赛(包括奥运会等综合运动会、各单项世界锦标赛)中获得前12名;在正式亚洲比赛和全国比赛中获得前6名,能够热心从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经履行正式申报手续的运动员、教练员。

  (5)曾被授予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

二、报名材料

各地市将报名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的相关信息,按以下要求将材料于2014年6月1日前上报至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楼燕,手机:13588816404。材料不全者,不予上报体育总局资格审查。

(一)2014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1);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2);

    (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获得荣誉称号和理论水平等情况的材料和证明,并装订成册;

    (五)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在的省、市。

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各类证明材料能证明申报人资质即可,尽量精简。

三、培训名额

培训名额按浙体办群[2014]12号关于《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下达的计划名额,不得超计划申报。

四、培训时间

因今年新增加报名后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故培训时间推迟至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经审核批准符合条件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等有关事项将提前另行通知。

本补充通知与已发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

                    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二O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 1、2014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人员登记表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