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佟志佳等2622人2013年度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决定
作者:群体司 发布日期:2014-05-01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4-16】    【来源: 群体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定,决定授予佟志佳等2622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浙江省(48人)

叶霞芬(女)、王国海、陈成乔、卓龙海、向武云、郭芙茉(女)、蔡春霞(女)、杨月敏(女)、王德洪、姚达毅、洪玫(女)、王艳春(女)、张文革(女)、毛庆根、陈宏伟、何东鹏、沈剑锋、吴艳(女)、叶雯(女)、李如明、李基相、梁靖、陈新蕊(女)、林南(女)、李鹏、高月娥(女)、洪星、于永生、任瑞珠(女)、王妍(女)、徐明俊、陈显健、陈巧燕(女)、李德义、李嘉男、邵洋(女)、张振权、夏里红(女)、胡小江、郝俐平(女)、丁星、王钊钦、黄伯康、闵学华、林岁坚、王玲琍(女)、方德定、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