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2013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3-4-1 15:44:17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字体: ↑大 ↓小】 浏览量:640
浙体办群〔2013〕13号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决定举办2013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3年7月4日~7月13日,共10天
(二)培训地点: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
二、培训内容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讲授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规范、基本知识、组织管理、体育健身指导等。
三、培训对象及条件
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条件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4年以上(截至2013年12月31日),现仍从事指导工作。
(注:如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满3年或尚不符合以下可选条件,今年可以申请先行参加培训,待年限和可选条件达到时,再办理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手续,而不需要再参加培训。)
(二)可选条件(必须符合2条及以上):
1、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参与所在地区或体育协会或工作单位群众体育活动或竞赛的组织工作至少2次。
2、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很好的效果和影响,获得过县级以上或市级以上行业系统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
3、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或撰写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材料。
4、在正式世界比赛(包括奥运会等综合运动会、各单项世界锦标赛)中获得前12名;在正式亚洲比赛和全国比赛中获得前6名,能够热心从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德才兼备,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并经履行正式申报手续的运动员、教练员。
5、曾被授予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
四、培训方式
学员以全脱产的形式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内容和授课教师:按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11培训大纲》要求,使用2012年新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国家级),由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教授和省内知名专家授课。
六、考核与结业:
(一)采用考查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查形式有:作业、专题报告等;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其中考查占40%,考试占60%。总成绩评定和考查、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二)各专题考核成绩合格,且缺课不超过培训时间的10%,发给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评级和晋级的证明。
七、培训报名
(一)请各市按照申报计划(见附件1)做好资格审核与报名工作。
(二)具体报名办法
1、请各市将2013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1日前报送浙江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传真:0571-85163350,联系人:楼燕,手机:13588816404。
2、请各市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填写《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纸质稿于6月10日前,报浙江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注明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邮编:310004,联系人:楼燕,手机:13588816404)另外须将审批表电子稿发至浙江工业大学体军部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邮箱:gjstpx@zjut.edu.cn,联系人:程丽平,13989465427;王小娟:13858050807)。
八、培训费用和食宿安排:
1、学员统一食宿,自备洗漱用具;
2、必须自备运动服装;
3、凡符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报资格并能通过本期培训结业考核的学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伙食费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学员往返路费由当地体育局负责。
九、报到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待报名截止审核资格后另发补充通知。
(二)报到时必须递交以下材料:
1、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在的地、市;
2、申报材料目录(配电子版);
3、晋升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申请书(主要从事群体工作经历,尽量全面,约300-500字,配电子版);
4、本人所在地区文体局盖章同意申报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配电子版);
5、本人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体育局的批文;
6、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获得相关比赛成绩的秩序册、成绩册;竞赛组织工作的秩序册;体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发表论文或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材料等等);
7、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称、体育教师、非在职教练员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附件:1.2013年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申报计划表
2.2013年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汇总表
3.2013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