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体质健康训练IV》课程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和我校本科生培养计划的要求,以及教育部体质数据上报的具体要求,现对2020级本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体质健康训练IV测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开课时间为教学周第4周~第11周,共8周,每次课1学时。体测课程前3周(教学周第456周)进行身体素质训练,不开展测试工作,第711周进行测试。

上课集合地点:

屏峰校区:屏峰体育馆大馆门前。

莫干山校区:莫干山田径场看台前(晴天);体育馆大馆集合(雨天)。 

符合免测条件的学生,含申请保健课的学生,附三甲医院就诊证明和校医院证明于521日前在学生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审批》。

个别大四同学请注意,体质健康训练IV去年没有成绩(没有选过课程,课程删除)的同学可到两校区办公室手动调入班级。成绩为0分属于不及格,需参加体测重修。

学生自行登录正方系统查询上课具体时间,每次上课均需携带有照片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如发现替考等行为一律按照考试作弊处理!

 

学生如有问题请至各校区办公室解决:

屏峰体育馆大馆131:85290231   吴老师
莫干山体育馆三楼313:88813493   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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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体测免测的条件说明

   1. 大三大四学生因生理缺陷、器质性慢性病等(如心脏病、高 血压、哮喘、视网膜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测试,需准备三甲医院及浙工大校医院证明,在浙江工业大学——信息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填写《免予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以获得免修学分。

2.短期性伤病(三个月左右可恢复,如扭伤、挫伤)不可以申请体测免测,可向体军部申请取消该学期体质健康训练课程,待身体条件恢复正常后,到体军部补选相应学期的体质健康训练课程。

   3.学生参与实习、出国交流、交换不可以申请体测免测,可向体军部申请取消该学期体质健康训练课程,返校后到体军部补选相应学期的体质健康训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