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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修订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3-12-08 浏览次数:

人文社科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修订

(征求意见稿)

一、拟修订资格申报条件

按照学校“分学科、分类型”共需修订为6个任职条件,即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任职条件、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任职条件、科研为主型教授任职条件、科研为主型副教授任职条件、研究员任职条件、副研究员任职条件。教书育人基本条件参照学校统一规定实行。

教学科研并重型是教师队伍的主体,承担教学和科研双重任务。科研为主型是指在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外,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领域)较稳定,研究成果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性。

1、教学科研并重型教授业绩要求

教书育人业绩要求根据学校统一规定实行(由学校制定)。

科学研究:

(1)科研项目:主持Ⅳ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Ⅴ类科研项目1项并参与Ⅲ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外语、艺术类专业教师主持Ⅴ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艺术类专业教师参加国展1次,全国单项展1次。

(2)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含一级(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和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外语、艺术类专业教师要求含一级(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和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中的一条:

(1)论著:发表20万字以上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省重点教材1部;外语类专业教师发表15万字以上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翻译作品1部或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省重点教材1部;艺术类专业教师发表国家级出版社(含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1部。(均为第一编著)

(2)荣誉奖项:作为主要成员获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5),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厅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艺术类专业教师下列条件二选一:

①全国单项展览获金、银、铜奖1次或省级金奖1次,或中国美术馆个展1次或国家级专业美术馆个展2次。

②获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艺术、美术及相关设计奖)或主持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学生艺术、美术及相关设计竞赛获得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由各部委或改专业最高指导或行政机构、各艺术及设计类专业协会或各国相关权威专业协会等主办)

社会服务与管理:每年需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不少于2次,提高教学科研对接地方、服务区域的能力。(需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2、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业绩条件

教书育人业绩要求根据学校统一规定实行(由学校制定)。

科学研究:

(1)科研项目:主持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Ⅵ类科研项目1项且参与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外语、艺术类专业教师主持Ⅵ类科研项目1项;艺术类专业教师参加全国单项展览1次。

(2)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含一级(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和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外语、艺术类专业教师要求含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发表论文2篇。

(3)荣誉奖项:作为主要成员获厅局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2);

艺术类专业教师下列条件二选一:

①省部级综合美术展览入选2次,或在中国美术馆、上海美术馆、浙江美术馆举办个人展览1次。

②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1项(包括不设等级奖的行业权威的美术类、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多媒体等最佳奖、提名奖以上奖项,作为署名为第一参与者或主要成员)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专业学生竞赛获得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得省部级学生竞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社会服务与管理:每年内需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社会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提高教学科研对接地方、服务区域的能力。(需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3、科研为主型教授业绩要求

教书育人业绩要求根据学校统一规定实行(由学校制定)。

科学研究:

(1)科研项目:主持Ⅲ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Ⅳ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参与Ⅱ类以上科研项目(排名前3)1项

(2)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含一级(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和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论文6篇及以上。

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中的一条:

(1)论著:发表20万字以上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艺术类教师发表国家级出版社(含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1部。(均为第一编著)

(2)荣誉奖项:作为主要成员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社会服务与管理:每学年需根据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不少于2次,并在校内进行科学研究前沿讲座不少于3次,提高教学科研对接地方、服务区域的能力。(需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4、科研为主型副教授业绩要求

教书育人业绩要求根据学校统一规定实行(由学校制定)。

科学研究:

(1)科研项目:主持Ⅳ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Ⅴ类科研项目1项并参与Ⅲ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3)。

(2)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含一级(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和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荣誉奖项:作为主要成员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社会服务与管理:每学年需根据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不少于1次,并在校内进行科学研究前沿讲座不少于2次,提高教学科研对接地方、服务区域的能力。(需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5、研究员业绩条件

教书育人业绩不作要求。

科学研究:

(1)科研项目:主持Ⅲ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Ⅳ类科研项目1项并参与Ⅱ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2)。

(2)论文:在一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

学术成果:

(1)论著:发表25万字以上的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艺术类教师发表国家级出版社(含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作品集1部。(均为第一编著)

(2)荣誉奖项:作为主要成员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作为主要负责人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社会服务与管理:每学年需根据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不少于3次,并在校内进行科学研究前沿讲座不少于3次,提高教学科研对接地方、服务区域的能力。(需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6、副研究员业绩条件

教书育人业绩不作要求。

科学研究:

(1)科研项目:主持Ⅳ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Ⅴ类科研项目1项并参与Ⅲ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排名前2)。

(2)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一级(A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和CSSCI来源期刊和集刊发表论文4篇。

(3)荣誉奖项: 作为主要成员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排名前3),或作为负责人获厅局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

社会服务与管理:每学年需根据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实践、社会服务,不少于2次,并在校内进行科学研究前沿讲座不少于2次,提高教学科研对接地方、服务区域的能力。(需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二、附则

1、所提供的论文、论著、教材、项目、奖励等成果,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第一作者或主持人。本条件中所提论文、论著、项目(课题)、获奖等均指任现职以后取得的成果。

2、本文所指“以上”及规定的数量、等级均含本级。一级以上期刊包含SCISSCIA&HCI权威期刊(19种)、一级期刊(71种,另加《中国运动医学》期刊),CSSCI期刊目录按照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每年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

3、等同评价原则:SCISSCIA&HCI收录论文等同于权威期刊,1篇权威期刊论文等同于2篇一级期刊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