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
2017级本科学生实施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7﹞76号)的通知,及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2012年教育部、中宣部、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国防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深化学生军训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体﹝201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级学生军事课教学计划的安排,现就我校2017级本科学生在屏峰校区和之江校区(柯桥)进行军事训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防教育的相关法规为依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实践育人工作,适应我国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展的需要,为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保卫者服务。
二、军训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三、组织领导、军训形式和任务分工
1.组织领导
(1)学生军训工作,在学校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负责学生军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确保军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2)军训师下设训练部、政治部、保障部三个工作机构,并设3个团,6个营,28个连、109个排,团、营、连、排长由解放军教官担任,各学院抽调1-2名辅导员脱产担任各军训连指导员,做好学生在军训期间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其它保障工作。
2.军训形式
根据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7年修订的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及2008年颁布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浙江省高等学校军事训练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今年军训工作由军事技能训练和举办国防文化节两部分组成,均在校内集中完成。
集中军训于2018年7月6日(周五)开始,7月20日(周五)结束,由海防302旅派遣军训教官来校驻训,对2017级本科学生在屏峰校区和之江校区(柯桥)进行为期15天的训练。
学生军训纳入教学计划,学生军训成绩按学籍管理条例实行学分制。
3.军训工作机构任务
训练部:由军事教研室与驻训部队干部组成。任务是负责制订和实施军训教学计划,协调各部门关系,保障军训器材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政治部:由学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和军事教研室教师组成。任务是做好军训期间的宣传、报道、内务检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军训期间的各项活动,评选先进,举办浙江工业大学第十三届国防文化节。
保障部:由公共事务管理处、容大后勤集团和体军部组成。任务是做好军训期间解放军官兵和学生的生活安置(如伙食、住宿等)、国防文化节场地的保障、车辆运输及卫生保健等工作。
四、考核评比的要求和标准
考核科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在集中训练期间,进行队列、内务、阅兵、军体拳表演、综合管理优胜连队和军训标兵的评比活动,具体要求、评比条件和方法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军训优胜单位评选办法》执行。
五、其它要求
1.各学院担任军训连指导员的同志,要与连长一起尽责尽力做好本连队的一切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各级干部要科学管理、大胆心细、以身作则,确保军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2.各学院确定的脱产指导员名单,于5月30日前上报军事教研室,并根据军训师部编好的连排班建制,指定副排长、班长、副班长,同时把连队实际参训人员名单和人数,按建制形式(电子稿)报军事教研室。
Email:tjb01@zjut.edu.cn
3.学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公共事务管理处、容大后勤集团应在6月10日前确定一名干部负责本次学生军训的相关工作,并配合军事教研室作好各项准备工作。
4.各学院派任的2017级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员和学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公共事务管理处、容大后勤集团确定的参加本次军训的干部于6月22日上午9:30到屏峰校区体育馆114室参加军训工作准备会。
5.由于集中军训期间要进行军事理论教学和开展国防文化节系列活动,职能部门应保障好开展军训校区的教室和报告厅等场所的正常使用。
6.为了确保本次军训工作的安全进行,各学院选派男女各1名素质好的学生作为连队卫生员,经过医务知识的培训后,在学校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本连队的医务工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7.凡参训学生务必于7月5日报到集中。军训期间服从命令听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军容风纪、礼节礼貌,工作积极主动。
8.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提高教学、训练质量。狠抓考勤、考核制度,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训的,必须经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院领导同意,再由军训领导小组批准。
9.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守各项纪律;爱护公物及武器装备;严密组织,严防各种事故发生,要绝对保证学生的安全。
10.各学院要关心驻训解放军官兵的生活,学校有关部门要支持军训工作,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热情做好解放军的接待和安置工作。
11.各学院军训期间应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与解放军同志赛思想、赛作风、赛技术,在向解放军学习的同时,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
12.学院自设服务岗,安排2-3名学生为参训学生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服务。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军训领导小组名单
2.军训师干部名单
3.浙江工业大学2017级学生军训师总编制
4.浙江工业大学2017级学生军训师编制及人数
5.浙江工业大学军训工作应急预案
浙江工业大学
2018年6月12日
公文:D87B6D3844C780844825829C0024C6F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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