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4-15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体群字[2011]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2015年)》(体群字[2011]53号,以下简称《规划》),按照“以用为本,学用结合”的培训原则,不断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素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作用,现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办法》和《规划》中关于培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规划》提出的2015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00万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确定每年培训的人数;明确培训工作负责部门和专门负责人;与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共同组织举办培训班;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培训工作时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要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拓宽培训渠道,鼓励省级行业体协和单项体育协会开展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并按照《办法》规定进行审批,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培训工作中的作用。

    二、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经费投入

按照《办法》和《规划》关于各级体育部门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事业经费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规定,2012年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经费投入,拨付体育彩票公益金培训5000名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资助西部地区各省(区、市)60万元、中部地区各省3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此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并优先用于培训工作。各地要根据培训工作计划足额划拨培训工作经费,保证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

按照《办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教育工作由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承担”的规定,2012年总局将继续举办“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师资培训班”,研讨加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向有关省(区、市)体育局拨付10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扶持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培训设施建设;制定评估办法,对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进行检查评估,并逐步建立退出机制。

各地要按照《办法》“应当在体育教育机构中批准设立相应等级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规定,加大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建设力度,完善师资队伍和配套设施建设,并制定检查评估和退出机制;规范并保存好培训工作资料,建立培训工作档案,总结培训工作经验,使培训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稳步发展。尚未设立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地区,要尽快创造条件设立基地。有关省(区、市)体育局要与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协商使用总局的扶持经费,改善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教学条件。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条件、等级条件和特许条件,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资格,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使真正在基层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人员参加培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思想道德教育,强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意识,树立无私奉献的理念;针对参加培训人员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注重传授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技能;组织举办继续培训班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交流展示活动,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将培训与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有机结合,在年内完成技术等级的审批,并及时将获得或晋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人员信息录入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

    五、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各地要严格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版)》(体群字[2011]162号)的要求,遵循“实用性、灵活性、规范性、自主性”的原则,拟定培训工作方案,按照课时要求合理安排课程;使用从正规渠道购买、由国家体育总局编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并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写补充培训教材;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教学方法,探索网上培训等模式,制作培训精品课程光盘,组织选派专家和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到基层巡回讲课辅导,编写发放《社会体育指导员手册》等多种培训形式,使学员最大限度地掌握所需知识和技能;加强培训质量检查,保证培训效果。

    请各地于2012年1月21日前将2012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统计表(附件)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建设处,有关数据将作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分配的依据。

联系人 裴广

电话:(010)87182733

传真:(010)8718207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电子邮箱:peiguang2008@hotmail.com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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