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级体育社会指导员报名条件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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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条件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良好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3、热心全民健身事业,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 4、接受有关组织和单位的管理,承担指派的工作任务; 5、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合格; 6、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应当参加该体育项目的培训并达到标准。 (二)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条件 1、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四年以上; 2、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 3、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撰写有关全民健身工作或调研报告。 4、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在地(市)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一级、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经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地培训合格人员,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申报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批表》(附件1)1份; 2、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获得荣誉称号和理论水平等情况的材料和证明,并装订成册; 5、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6、1寸免冠照片1张,并在其背面注明本人姓名、所在的省(区、市)或兵团。 | ||||
报名程序 | ||||
申请晋升或参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的人员,应当向开展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行业体协和单项体育协会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书; 2.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体育专业学历、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优秀运动员资质证书; 3. 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书; 4. 申请晋升的,需提交原技术等级证书; 5. 单项体育协会对申请人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需提交该体育项目的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6. 参加继续培训、工作交流和展示活动的证书或证明。 县级体育主管部门、经批准的省级行业体协和单项体育协会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逐级上报至各地、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群体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和1份名单汇总表报至浙江工业大学培训基地 |